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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发展周报

《区域发展周报》(2020.8.8-2020.8.14)

发布时间:202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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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本期焦点

1. 习近平总书记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3.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4. 人社部等15部门印发文件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5. 央行行长易纲:保持金融总量适度、合理增长

二、要闻动态

(一)战略新规划

1. 国铁集团发布《新时代交通强国铁路先行规划纲要》

2. 广东省出台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

3. 广西布局全域土地整治助推乡村振兴

(二)改革新实践

1. 国资委:《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不久将印发实施

2. 北京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

3. 《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三)开放新举措     

1. 国务院:原则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

2. 海关总署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

3. 海南省印发中国(三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4. 《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5. 海南自由贸易港58个重点项目集中签约

6. 海口海关出台十九条措施全力稳外贸稳外资

(四)发展新动向     

1. 发改委就《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公开征求意见

2. 多地出台高含金量“人才新政”

3. 应勇王晓东与徐乐江座谈,加快疫后重振推动更多投资项目落户湖北

4. 北京市发放新一批280万张北京消费券

5. 多地加快老旧小区改造

6. 陕西多部门联合印发《陕西省促进旅游消费八条措施》

7. 云南出台文件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8. 深圳促消费20条细则发布

(五)银行新机遇     

1.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中国上市银行分析报告2020》

2. 银保监会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监管工作的通知》

3. 地方银保监局针对银行违规“输血”楼市开出多张罚单

4. 上海多部门印发《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贴息管理指导意见》

5. 上海市金融局:力争到2025年把上海建设成为全球资管中心

6. 五大行公告:8月25日起对个人房贷统一转为LPR定价

7. 山西五家城商行酝酿合并重组



一、本期焦点


1.习近平总书记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编制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五年规划编制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要开门问策、集思广益,把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统一起来,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以各种方式为“十四五”规划建言献策,切实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十四五”规划编制中来,齐心协力把“十四五”规划编制好。

我国将于2021年开始实施“十四五”规划,目前党中央正在组织制定“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议。根据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和规划建议编制工作安排,有关方面近期将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干部群众、专家学者等对“十四五”规划的意见建议。


点评: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谈及“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7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听取了企业家代表对制定“十四五”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并要求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吸收。7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就推动“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明确要求。

五年规划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方方面面,是我国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表现形式,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行百里者半九十。“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目标奋斗的第一个五年,十分关键。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十四五”时期,外部环境将更为复杂,不确定性更多,并且很多挑战和问题都是中长期的。同时,我国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人民对美好生活有更多期盼。编制“十四五”规划,必须把国内外形势把握准,把发展机遇研判清,把困难挑战分析透,确保“十四五”期间我国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十四五”规划还应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实事求是、遵循规律,着眼长远、统筹兼顾、落地可行。

“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必须遵循开门问策、集思广益的基本原则,把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两者有机统一,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以各种方式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吸收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各界齐心协力把“十四五”规划编制好。以“十四五”规划明确下一步发展目标、工作思路、重点任务,给社会良好预期和明确方向,激励全国上下努力奋进。

黑龙江、江西、河南、广东、西藏等省(区)也陆续召开相关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精神,研究部署制定当地“十四五”规划工作。各地编制“十四五”规划既要依据中央对发展大势研判,也要充分利用前期大量基层调研成果,突出地方特色,与当地经济发展现实精准接轨。(赵金鑫)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契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契税法规定缴纳契税。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契税的计税依据:一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二是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三是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点评:

近年来,财政部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增强财政立法的系统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加快完成在2020年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

8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与现行契税暂行条例相比,契税法按照税制平移原则,保持现行的税制框架总体不变,并对相关征税事项作了相应调整。

其一,基本延续契税暂行条例关于税收优惠规定的同时,增加了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为体现对公益事业的支持,契税法增加对非营利性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免征契税等规定。另一方面,将现行有效的契税免征政策予以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其二,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这一规定体现了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思路,赋予了地方一定税政管理权限,有利于调动地方加强税政管理的积极性,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其三,简化纳税申报,将契税申报和缴纳时间合二为一,减轻纳税人负担。申报缴税期限由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后10日内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期限内缴税,修改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税。

其四,增加退税规定,更好保障纳税人权益。契税法规定纳税人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为不增加纳税人税负,契税法没有调整契税税率,依然是3%-5%。目前各地实际征收税率普遍在1%-3%之间,是属于财税部门和地方另行规定的个人购房的税收优惠政策。明年契税法正式实施后,优惠政策是否还继续实行,目前尚不明确。

下一阶段,预计财税重要领域立法将再提速。根据财政部此前发布的2020年立法计划,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立法等将取得积极进展。此外,对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财政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等领域开展立法研究。(孙莹)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当前国际疫情持续蔓延,世界经济严重衰退,我国外贸外资面临复杂严峻形势。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加强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稳住外贸主体,稳住产业链供应链。

《意见》提出15项稳外贸稳外资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加大财税金融支持。二是发展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三是提升通关和人员往来便利化水平。四是支持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

《意见》要求,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完善配套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各项政策在本地区落地见效。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点评: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稳住外贸主体,稳住产业链供应链。

外贸外资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稳住外贸外资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已多次部署稳外贸稳外资工作。多场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稳外贸稳外资举措,李克强总理和胡春华副总理先后主持召开稳外贸稳外资工作会议。

稳外贸稳外资政策取得良好效果,外贸进出口和吸收利用外资好于预期。季度数据上,上半年外贸进出口和实际使用外资同比降幅均较一季度明显收窄;月度数据上,出口和实际使用外资自4月份起连续4个月保持同比正增长。

面对外贸和外资持续巩固向好势头,党中央和国务院依旧居安思危,指出当前国际疫情持续蔓延,世界经济严重衰退,外资外贸形势依旧复杂严峻;出台15项稳外贸稳外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稳住外贸主体,稳住产业链供应链。主要内容包括:

聚焦“分担风险”。《意见》提出15项措施中,前3项均围绕“分担风险”展开。具体来说:更好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保障出运前订单被取消的风险;鼓励地方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参与风险分担,复制或扩大“信保+担保”的融资模式;多种方式提供增信支持,加大对小微外贸企业融资支持。

“多措并举”稳外贸。一是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二是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支持力度,在各项普惠性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三是助力大型骨干外贸企业破解难题,“一企一策”做好服务;四是拓展对外贸易线上渠道,支持和鼓励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举办线上展会;五是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六是继续与有关国家商谈建立“快捷通道”,提高外籍商务人员来华便利度。

“一视同仁”稳外资。稳外资方面,《意见》明确给予重点外资企业金融支持,外资企业同等适用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支持;加大重点外资项目支持服务力度,加大用海、用地、能耗、环保等方面服务保障力度;鼓励外资更多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吸引更多外资投向高新技术和民生健康领域;降低外资研发中心享受优惠政策门槛,鼓励外商来华投资设立研发中心。

综上所述,《意见》在当前形势下出台,着重解决外贸外资企业资金难题,在稳住企业生命线保住市场主体的基础上,谋求推动产业梯度转移和价值链升级,对接下来稳外贸稳外资工作划定了清晰的路线图。上述举措将在稳企业预期、增市场信心基础上,进一步增强我国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的底气,以及迈向更高质量发展的信心。(伊楠)

       

4.人社部等15部门印发文件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

日前,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事关农民增收致富,事关就业大局稳定,事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坚持市场就业和政府促进相结合,稳定城镇常住农民工就业,确保农民工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困难农民工及时得到救助。

《意见》提出四个方面政策措施。一是拓宽外出就业渠道。二是促进就地就近就业。三是强化平等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四是优先保障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


点评:

作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是我国就业工作的重点群体,其就业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改善。当前,我国现有农民工2.9亿人,其中超过六成外出务工。前期受疫情影响,农民工返岗受阻。近期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农民工外出务工的规模在逐步恢复。截至2020年二季度末,农民工外出务工总量达到1.78亿人,已经恢复至去年同期的97.3%。但当前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农民工就业容易受经济波动影响,仍有部分农民工没有外出或外出稳定性不高,一些外出后再次返乡,农民工就业形势还面临一定压力。

在此背景下,近期在连续三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农民工就业”都成为重点议题。7月15日召开的国常会提出“要加大力度,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7月22日召开的国常会强调,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创业补贴、担保贷款、税收优惠等支持。7月29日召开的国常会再次指出,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是促进稳就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内容。

为贯彻中央关于稳就业的部署、细化实化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近期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3月份农业农村部、人社部联合印发《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来,今年第二份针对农民工就业问题的文件。自《方案》印发以来,在“回归农业稳定一批、工程项目吸纳一批、创新业态培育一批、扶持创业带动一批、公益岗位安置一批”的“五个一批”方针指引下,各地千方百计增加农民工就业,农民工就业难题有所缓解。截至7月底,全国新增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1300多万,各地还新增了一批乡村保洁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防疫消杀员等公益性岗位。

本次《意见》的出台,旨在农民工就业创业方面坚持拓展就业渠道和加强服务保障相结合,确保农民工就业有门路、创业有平台、权益有保障。具体来看,《意见》主要包括四方面举措:一是拓宽外出就业渠道,稳岗拓岗并重,支持农民工外出就业;二是促进就地就近就业,通过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创造更多就近就业机会;三是强化平等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在就业服务、教育培训、权益维护、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扶持;四是优先保障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围绕稳外出、拓当地、保重点,提出更大力度政策扶持和更高标准工作目标。

未来,带动和增加农民工就业仍需以乡村产业、新型城镇化以及灵活就业为抓手。一是大力发展乡村产业,推动项目建设,扶持返乡下乡创业等措施,创造更多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机会。二是结合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农村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灾后恢复重建等,为农民工就业创造更多机会。三是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一方面,支持企业通过临时性、季节性、弹性用工等形式,鼓励企业间开展用工对接,支持企业延伸产业链和服务外包,吸引农民工在加工、包装、运输等环节交替上岗,实现农民工多形态就业。另一方面,鼓励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特色小店。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发展乡村车间、家庭工场、手工作坊、创意农业等,带动农民工就业。依托加工流通、休闲农业、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增加农民工就业。对于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场地支持等政策。(张雨陶)

    

5.央行行长易纲:保持金融总量适度、合理增长

央行行长易纲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上半年我国宏观金融数据亮点较多,说明稳健的货币政策得到了有效实施。下半年,央行将保持金融总量适度、合理增长,着力稳企业保就业,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加快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促进经济金融健康发展。


点评:

继8月3日央行召开下半年工作会议、8月6日发布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后,央行行长易纲于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总结上半年各项工作,分析经济金融形势,对下半年重点工作做出部署。

2020年开年,面对疫情冲击,央行果断加大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创新货币政策工具,并在抗击疫情的不同阶段使用了不同的货币政策工具和策略。在抗疫初期,为保证医疗物资和基本生活物资的供应以及金融市场正常运行,央行超常规投放流动性并推出了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随着国内疫情形势的改善,央行又推出了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和定向降准等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随后,央行出台了1万亿元的再贷款再贴现政策,通过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的资金引导,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在货币政策执行方面,易纲行长表示,货币政策得到有效实施,从宏观总量上看,各项金融指标明显高于去年;从价格上看,货币政策的引导使市场整体利率下行。

对于目前所处的宏观环境,易纲行长表示,随着我国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中国经济在全球实现了率先复苏。二季度我国GDP出现了比较强劲的反弹,GDP同比增长3.2%,是全球唯一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不可忽视的是,受全球疫情冲击,世界经济严重衰退,国内消费、投资、出口下滑,就业压力显著加大,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困难凸显。但是中国经济潜力大、韧性足的特点并没有改变,下半年我国经济增长将延续复苏的态势,全年有望实现正增长。

对于央行下半年的工作重点,易纲行长提出了五方面内容:一是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确保已经出台各项政策落实见效;二是引导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去年,同时注意把握好节奏、优化结构;三是守住风险底线,全力以赴推动三年攻坚战如期收官,加快补齐金融风险处置的制度短板,健全重大金融风险的应急处置机制;四是深化金融领域体制和机制改革,推动已经出台的金融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五是做好金融管理和金融服务工作,统筹做好金融扶贫工作,深化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和科技金融创新试点等。(孔雯) 

  

二、要闻动态


1.战略新规划


国铁集团发布《新时代交通强国铁路先行规划纲要》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8月13日发布《新时代交通强国铁路先行规划纲要》。纲要提出,到2035年,率先建成服务安全优质、保障坚强有力、实力国际领先的现代化铁路强国。全国铁路网达到20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铁7万公里左右。20万人口以上城市实现铁路覆盖,其中50万人口以上城市高铁通达。智能高铁率先建成,智慧铁路加快实现。全国1、2、3小时高铁出行圈和全国1、2、3天快货物流圈全面形成。到2050年,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现代化铁路强国。

国铁集团发展和改革部副主任丁亮表示,将以“3张网+现代枢纽体系”为重点,打造世界一流的铁路设施网络。我国将从四方面率先建成现代化铁路网,包括构建现代高效的高速铁路网、形成覆盖广泛的普速铁路网、发展快捷融合的城际市域(郊)铁路网和构筑一体衔接的现代综合枢纽。


广东省出台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

8月9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2020年底前,建立以“一户一宅”为基础的农房管控制度机制和乡村风貌提升“1+N”政策体系,农村违法违规建房乱象得到初步遏制;2022年底前,宅基地“一户多宅”、农村违法建设明显减少,存量整治成效显著,新建农房管理进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2025年底前,宅基地“一户多宅”、农村违法建设基本解决。

《指导意见》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为总体要求、切实抓好农房管控、着力提升乡村风貌、强化支持保障,加强组织领导。

在切实抓好农房管控方面,《指导意见》对于宅基地管理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同时,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村民建房应向具有宅基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自治组织提出申请,经公示和村级组织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此外,还提出在尊重村民意愿和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通过有偿转让、有偿调剂、有偿收回等方式引导村民有序规范退出宅基地。


广西布局全域土地整治助推乡村振兴

经广西自治区政府同意,日前,广西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的意见》,明确自治区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保障措施。今年,广西自治区将实施不少于20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到2025年,全区各县(市、区)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达到10个以上。

《意见》明确,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重点任务是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整理,整体实施农村生态保护修复,统筹推进乡村风貌提升。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任务、指标和布局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确保整治区域耕地质量有提升、新增耕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做到县域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

《意见》强调,按照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集中连片改良提升农田,优化农用地、农村建设用地、生态用地结构布局,提升农村生态功能。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所覆盖的村屯,统筹开展“三清三拆+”环境整治,推进村头村尾、公共区域绿化美化,保护好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街巷空间等历史文化遗产,延续村庄原有空间格局和特色风貌,确保实现村庄通透敞亮、干净整洁、管理有序、文明和谐。

《意见》要求,坚持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补充耕地主要途径,整治后的补充耕地指标优先在全区范围内调剂使用。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社会资本投资整治连片1000亩以上,允许安排使用不超过3%(最大不超过200亩)流转经营面积的建设用地,从事旅游、康养、文化、体育、设施农业等相关开发建设。


2.改革新实践


国资委:《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不久将印发实施

据证券日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不久将印发实施。改革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充分释放和激发基层改革活力等。

谈及下半年重点工作,郝鹏表示,国资委将采取一系列措施,突出抓好提质增效稳增长、企业改革落实落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以及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好这些工作,关键是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郝鹏说,国资委将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充分激发企业市场主体活力,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战胜困难挑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发展好成绩。

在加强与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合作方面,国资委鼓励支持中央企业与中小企业合作,加强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共同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各类企业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此外,将发挥国有资本纽带作用,带动各类企业融合发展。并将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与各类企业合作,积极稳妥深化混改,支持鼓励各类企业参与国企改革,加强与各类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


北京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

北京市政府官方网站“首都之窗”8月11日公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从六大方面22条措施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

《意见》指出,北京要依法编制村庄规划,应本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的原则,统筹考虑生态控制线、城市开发边界和城乡建设用地总量(分区)控制目标,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

《意见》明确,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占用农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要积极探索有偿退出和转让机制,但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宅基地上房屋。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户籍政策,除法律法规规定情形外,严禁城镇居民户籍向农村迁移,严格管理农村间的户籍异地迁移。

对于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意见》提出,要依法规范盘活利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可依法发展乡村旅游、餐饮民宿和文化体验等产业,也鼓励和支持村集体通过自营、合作或统一组织对外出租等方式开展经营。

《意见》强调,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要按照村庄规划和村庄建筑风貌管控要求进行,严格防止各类违法建设。严禁社会资本利用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租赁、盘活利用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或变相买卖宅基地。


《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并发布全文,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

《条例(草案)》针对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创新金融服务、加强产权保护、依法合规经营、规范监管执法、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条目准则。

据《条例(草案)》,在市场准入方面,实施国家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各区、各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

在融资服务方面,支持商业银行增加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建立小微企业服务绿色通道,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缩短贷款审批时间。鼓励社会资本出资组建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为市场主体提供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以出具保函形式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

   

3.开放新举措


国务院:原则同意
《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

国务院日前下发《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原则同意商务部提出的《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

《批复》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涪陵区等21个市辖区)、海南、大连、厦门、青岛、深圳、石家庄、长春、哈尔滨、南京、苏州、杭州、合肥、济南、威海、武汉、广州、成都、贵阳、昆明、西安、乌鲁木齐和河北雄安新区、贵州贵安新区、陕西西咸新区等28个省、市(区域)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全面深化试点期限为3年,自批复之日(8月2日)起算。

《批复》要求,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负责试点工作的实施推动、综合协调、政策支持及组织保障,重点在改革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完善政策体系、健全促进机制、创新发展模式、优化监管制度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探索路径。各相关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谋划,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北京、天津、上海、海南、重庆等试点地区人民政府要同时落实好上述试点工作主体责任和省级人民政府相关责任。

《批复》强调,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政策支持,主动引领开放,推进探索任务,创新政策手段,形成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合力,并按《总体方案》要求制定政策保障措施。全面深化试点期间,根据发展需要,暂时调整实施相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部分规定,具体由国务院另行印发。


海关总署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

8月14日,海关总署官网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2号(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

《公告》指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部署要求,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在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增加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试点工作有关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执行。


海南省印发中国(三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国(三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方案指出,争取用3至5年时间,基本建立一套与自由贸易港接轨的跨境电商制度体系;建成布局合理、制度完善、便利高效的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网络,形成以“三亚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保税物流中心+海棠湾免税购物中心+N网点”为纽带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设施体系。

基本建成以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设备为支撑,涵盖电子商务综合服务、海关监管、跨境物流、智慧供应链、交易支付、信用风险管理的生态服务圈;基本建立以全球供应链管理为重点,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融合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全产业链体系;基本建成跨境电子商务便利化、标准化和协调发展的管理体系,成为全球电子商务投资合作便利、营商环境排在世界前列的国家物流枢纽。

方案还称,力争到2022年,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50亿元。到2025年,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100亿元,培育15家跨境电子商务重点企业、1个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基地、1个离境(岛)购物载体、5个离境(岛)购物中心,总体发展水平位于国内前列。


《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8月10日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草案)》征询公众意见。《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分总则、扩大开放、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服务、附则等六章、共51条。主要内容如下:

强化更高层次扩大开放。一是明确全方位扩大开放,推动国家有关服务业扩大开放措施在本市率先落实(第七条、第八条)。二是明确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特殊经济区域的扩大开放举措;推动进口博览会与投资促进活动协调联动(第九条至第十二条)。三是为扩大开放提供调法保障。对涉及本市扩大开放事项,明确应当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推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以及部门规章等调整适用(第十三条)。

聚焦更高质量引进外资。根据投资促进工作一般流程,对投资促进服务体系、平台、机构、活动等环节逐一规定。同时,鼓励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资研发中心等有上海特色的外资平台,推动投资促进创新升级(第十四条至第二十四条)。

凸现更加平等的外资保护。一是明确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第四条)。二是明确外资征收补偿标准(第二十六条)。三是对外资自由进出、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参与政府采购、政策文件制定、政策承诺、地方标准制定、参与特许经营活动等,作出平等适用和保护的具体规定(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五条)。四是对外资投诉机制明确了具体处理流程,对与外资纠纷争议解决相关的仲裁、复议、诉讼等机制作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府服务。一是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完善外商投资议事协调机制,更好地协调解决外商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五条)。二是是对外商投资企业办理登记注册、项目核准备案等手续,提供便利化服务。外商投资信息报送以确有必要为原则(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二条)。三是建立健全重大外商投资项目服务制度(第四十四条)。四是建立健全与外商投资企业的政企沟通机制(第四十五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58个重点项目集中签约

8月13日,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项目集中签约仪式在海口举行,现场集中签约58个项目,其中13个项目落户三亚。本次活动三亚签约企业包括世界500强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和“双一流”高校等,签约项目涵盖旅游业、金融业、互联网产业、南繁产业等领域。

本次签约活动中,三亚市省级重点园区——崖州湾科技城、中央商务区结合自贸港政策“早期安排”的具体目标,携手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联动天翼新能源有限公司、新湖集团、水发民生产业投资集团、第一视频集团、北京佰利格瑞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秘乐魔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国网什马(北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将在互联网经济、跨境投融资、南繁科技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

三亚市投资促进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围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一批具有自贸港显示度的重点项目集中签约,既反映出三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吸引力,也显示出三亚大力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和建设、努力当好自贸港建设排头兵的决心。


海口海关出台十九条措施全力稳外贸稳外资

近日,海口海关结合海南实际,从加大对进出口企业的帮扶力度、加大对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的支持力度、加大对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保障力度、加大对海南口岸营商环境的优化力度等4个方面出台19条措施,全力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

在进一步加大对进出口企业的帮扶力度方面,海关将加强对出口企业的技术贸易措施咨询服务,及时向企业发布国外技术贸易措施紧急预警信息;对符合条件的滞报金、滞纳金予以减免;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

在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的支持力度方面,海关将鼓励企业积极运用汇总征税、新一代电子支付、关税保证保险等海关税收征管改革措施,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在业务现场设立进出口农产品、食品“绿色通道”,加快进口农产品及进口食品的检疫审批;推广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支持企业设立海外仓。

在进一步加大对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保障力度方面,海关将加强与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海关间的通关协作,助力海南开辟新的物流通道;支持企业统筹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深化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模式创新;开辟关键零部件和设备进出口绿色通道。

在进一步加大对海南口岸营商环境的优化力度方面,海关将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海关监管制度;推广实施“提前申报”,进一步推进“两步申报”“两段准入”改革,持续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根据企业自主选择开展“无陪同查验”,推进进出口货物顺势机检,加大非侵入式查验比例。

     

4.发展新动向


发改委就《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公开征求意见

8月12日,国家发改委就《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均按最新修订版本执行);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列确定(如所列产业被国家相关产业目录明确为限制、淘汰、禁止等类型产业,其鼓励类属性自然免除)。

本次修订的导向是,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围绕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发挥优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强化创新提高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发展现代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多地出台高含金量“人才新政”

据《经济参考报》,近期地方在持续加码保就业的同时,密集出炉高含金量“人才新政”,涵盖先落户后就业、提供住房和创业补贴等优惠政策。

8月10日,山东省滨州市举行2020年“滨州人才节”新闻发布会。滨州市出台了“2020版人才新政”,每年引进至少100名高端专家、1000名硕博士、10000名大学生。对“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博士、硕士、大学生,每月生活补助标准提高50%,分别为7500元、3000元、1500元,暂定连续发放三年。聚焦人才住房难题,筹建一万套人才公寓,硕博士和大学本科生第一年免费,并且以“现货”形式供应,今年即可入住。

同日,杭州发布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一万元,可发放三年。

江苏近日提出开辟“绿色通道”,落实税费减免、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补贴等各项政策,遴选500个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0万元无偿资助。江苏无锡近日提出,本科不超45岁可先落户后就业,每月发放租房补贴1000万元;南京则拨款10亿元,面向硕博研究生等优秀人才提供10万个以上“就业见习岗位”。


应勇王晓东与徐乐江座谈,加快疫后重振推动更多投资项目落户湖北

8月10日,湖北省委书记应勇,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晓东与来鄂出席“全国工商联携手知名民企助力疫后重振脱贫攻坚湖北行”活动的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徐乐江一行座谈交流。

应勇代表省委省政府对徐乐江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对全国工商联和兄弟省市工商联大力支持湖北抗疫和疫后重振表示衷心感谢,并表示,希望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中国光彩会和兄弟省市继续“搭把手、拉一把”,推动广大民企加大投资湖北力度,助力湖北疫后重振、灾后重建和高质量发展。我们将为广大企业在湖北发展创造更好条件,推动企业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

徐乐江表示,全国工商联携手知名民企开展助力疫后重振、脱贫攻坚湖北行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最艰难的时期搭把手、拉一把”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特别是5月30日“知名民企网上湖北行”以来,众多民营企业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发挥优势、尽其所能,投身湖北疫后重振、脱贫攻坚,千方百计吸纳就业,达成一批投资合作意向,取得了助力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丰硕成果。下一步,全国工商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在巩固拓展“知名民企网上湖北行”活动成果的同时,组织开展好“知名民企湖北行”实地行活动,推动更多投资项目落户湖北,助力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发放新一批280万张北京消费券

北京开始发放新一批共280万个北京消费券。其中,线下餐饮购物券200万个、智能产品消费券80万个,于8月8日和8月18日发放,消费券可通过京东APP领取。

据了解,这次发放的消费券将降低使用门槛,增加卡包总价值、数量和折扣力度。如原先累计使用350元享受120元优惠,现调整为累计使用320元即可享受120元优惠。使用范围方面,在现有餐饮、商场、购物中心、老字号、特色小店等业态基础上增加了专业专卖店,并进一步扩大可使用消费券的门店覆盖面。

北京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保持对消费者优惠力度不减的基础上,此次还优化调整了线下参与企业的优惠补贴比例,适当降低实体企业优惠配资,鼓励企业持续开展促销,吸引更多中小微商户参与活动。

  

多地加快老旧小区改造

8月10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召开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2020年,广东省任务目标是新开工改造345个城镇老旧小区,涉及居民约18.26万户。截至7月底,广东省2020年中央补助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项目,已完成改造老旧小区45个,涉及居民4.21万户;正在开展改造老旧小区226个,涉及居民13.45万户,按户数统计开工率65.8%。

近日,福建省财政厅下达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补助资金1.15亿元。至此,今年福建省累计下达省以上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4.09亿元,其中争取的中央补助资金也已全部下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老旧小区完善供水、排水、道路等配套基础设施,以及养老、托育、无障碍、便民服务等小区及周边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今年福建省将对2000年之前建成的1014个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改造,预计惠及16.43万户居民。老旧小区改造将重点解决影响居民基本生活的用水、用电、用气、交通出行等问题。截至目前,福建省已开工242个老旧小区,总建筑面积473.19万平方米,惠及5.37万户居民。


陕西多部门联合印发《陕西省促进旅游消费八条措施》

近日,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与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印发《陕西省促进旅游消费八条措施》,加快推进全省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促进旅游消费和全省旅游业发展。这八条措施是:

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支持旅行社企业恢复发展,扩大生产经营,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省内旅行社企业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补助。二是拓展全国旅游市场份额。针对参加团队旅游的省外游客发放旅游专用消费券和星级酒店专用消费券。倡导省内地接旅行社和星级酒店在接受消费券的同时,积极推出合适的优惠措施。三是积极开展“惠游陕西”活动。鼓励景区、旅行社、酒店等采取产品打包、价格打捆方式推出“优惠套餐”和“大礼包”。协调推动航空公司与旅行社携手联合营销。四是大力推动“陕西人游陕西”活动。加强市域间联动合作,互惠互利推出更多优质的、具有吸引力的旅游促销措施。针对省内居民开发系列短程旅游产品,面向市民发放旅游消费券(卡),鼓励旅游景区向游客发送免费入园券。五是创新文旅消费经营模式。六是多渠道开展旅游宣传推广活动。七是加大奖补力度。八是不断提升旅游安全感和满意度。


云南出台文件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近日,《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出台。

《措施》明确:按照“车桩相适、适度超前”原则和“滇中成网、干线联动、点状布局”思路,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2021年底前,以滇中城市群和大理、丽江、西双版纳等重点热点旅游目的地州市及高速公路为重点,全省新建各类充电桩20万枪,其中公共充电桩2.6万枪;滇中城市群主城区充电站密度不低于1.2站/平方公里,昆明市主城区不低于1.5站/平方公里;全省高速公路主干线服务区按照总功率不低于360千瓦的标准建设直流充电桩;全省所有5A级景区初步实现公共直流快速充电设施全覆盖,40%的4A级景区具备快速充电服务能力。2020年起,交付或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全部安装充电桩或预留接电安装条件,其中不低于10%的停车位要建成充电桩,作为新建住宅小区的规划和验收条件。


深圳促消费20条细则发布

8月11日,深圳市商务局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8号),发布了“促消费提升扶持计划消费增长项目申报指南”,对促消费活动、汽车消费升级、绿色和智能消费、发展新零售、大型零售企业落户等给予支持奖励。

根据申报指南,奖励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深圳品牌汽车经销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企业、批发零售企业以及外贸出口企业等。支持奖励项目包括“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项目、“二手车经销商”奖励项目、“新零售”奖励项目、“零售龙头企业”奖励项目、“壮大小微企业”奖励项目、“外贸企业品牌和标准体系建设”支持项目、“外贸企业对接国内市场”支持项目、“外贸企业触网上云”支持项目。

该支持奖励政策中涉及外贸转内销项目共有3个。对外贸企业品牌在产品标准转换、自主品牌建设和物流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投入按5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资助上限200万元﹔对举办大型外贸产品展销活动给予每场最高100万元资助;对外贸企业在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微店等及相关费用的5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资助上限100万元。

    

5.银行新机遇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中国上市银行分析报告2020》

8月12日,由中国银行业协会指导、《中国银行业》杂志社主办的“2020中国上市银行发展论坛暨《中国上市银行分析报告2020》线上发布系列主题演讲活动”正式开启。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上市银行共有51家,其中4家位列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13家入选全球金融500强。

《报告》认为,展望2020年,上市银行将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调整优化业务结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进一步重视全面风险管理;完善价值银行体系,资本管理更加精细化;聚焦要素市场化改革重点,加快理财子公司发展;推动后疫情时代数字经济发展,实现科技赋能下的敏捷转型。

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潘光伟表示,除了要提升银行价值创造水平外,对于上市银行来讲,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化,应重点关注以下三方面:第一,信贷投放向国家重点战略领域倾斜。第二,交易银行将在修复产业链中发挥重要作用。第三,普惠金融扩面增量提质。


银保监会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

银保监会等七部门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一是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确认工作。各地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确认工作,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并予以公布。二是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守准公共定位,弥补市场不足,聚焦支小支农主业,稳步提高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在保余额占比。三是内外结合,促进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质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加强自身建设,改善内部管理、优化正向激励、创新担保产品、提高服务效能,推动建立“能担、愿担、敢担”的长效机制。在外部环境及政策方面,应当加强统筹协调,鼓励银行积极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落实风险分担机制,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体系,落实支小支农贷款担保降费补贴政策。四是加强监管指导,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统筹运用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手段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业务规模、综合担保费率、放大倍数等指标加强监控分析,引导其聚焦支小支农主业,扩大担保规模,降低担保费率。


地方银保监局针对银行违规“输血”楼市开出多张罚单

据《经济参考报》统计,2020年4月1日至7月31日(以披露时间计)各级银保监系统对银行业机构(不含个人)累计开出罚单近700张,罚金金额逾2亿元。其中百万级罚单37张,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近乎翻倍。

其中,二季度以来,针对违规向楼市“输血”行为,地方银保监局开出多张罚单,其中不乏“数罪并罚”的百万元级罚单。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因涉及“采取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二手房按揭首付比例不符合规定”等案由被银保监会开出777.22万元的巨额罚单。南京银行因“同业投资资金违规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同业投资资金违规用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同业投资资金违规用于土地储备开发”等10余项原因被江苏银保监局开出610万元罚单。


上海多部门印发《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贴息管理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滚动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上海市发改委等多部门印发《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贴息管理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共有17条,主要有3点考虑:一是在优惠利率信贷基础上进行贴息。首先由银行提供优惠利率信贷资金,在此基础上,由相关财政资金对其中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贴息。二是各有关资金按领域分工进行贴息。在不突破现有专项资金总规模的前提下,由相关市级专项资金贴息,并指导区级专项资金参与贴息。三是《指导意见》不对其它专项资金内部管理流程进行规定。重点对贴息范围、贴息规则、专项资金贴息分工、合作银行选择标准等进行统一规定。

《指导意见》鼓励合作银行建立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惠利率信贷资金,总规模达到1000亿元以上,重点支持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领域。


上海市金融局:力争到2025年把上海建设成为全球资管中心

8月9日,由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旗下《21世纪经济报道》主办、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联合主办的2020年中国资产管理年会在上海举行。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军在上午主论坛做主题演讲时表示,2020年注定是不平常的年份,“十三五”规划即将收官,并将实现第一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上海将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

李军表示,上海将对标国际水平、加强政府服务,热烈地欢迎国内外知名的资管机构,高官的资管人才来上海展业发展,不断地强化金融市场的支撑作用,大力地推动资管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优化便利资管,跨境管理,全力打造机构和人才的集聚地,市场和资金的交汇地,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地,科技和资管的融合地,监管和环境的新高地。力争到2025年把上海建设成为资管要素集聚度高,国际化水平强,科技应用领先,生态体系完备的综合性、开放型的全球资管中心。争取成为亚洲资产管理的重要枢纽,跻身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城市的前列。


五大行公告:8月25日起对个人房贷统一转为LPR定价

8月12日,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和邮储五家国有大行同时发布公告,将于8月25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相关规则统一调整为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方式。公告同时明确,批量转换完成后,若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相关渠道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此次批量转换,是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统一转换为LPR加点形成方式,加点值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加点值可为负值,且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利率调整日(重定价日),房贷利率保持不变。在每个利率调整日,贷款利率水平将取最近一次发布的相应期限LPR与加点数值之和重新计算确定。

各家银行在公告中也明确了此次批量转换的范围。此外,如果不想转为LPR加点定价方式的客户可以在批量转换前通过手机银行、智能柜员机、贷款经办行等渠道进行自主转换,选择固定利率方式。如果客户参与的是批量转换,之后又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山西五家城商行酝酿合并重组

据媒体报道,山西省内包括晋中银行、晋城银行、阳泉商业银行、长治银行和大同银行在内5家地方中小银行,正在酝酿合并重组。最终5家银行的合并重组需要山西省政府层面出方案,合并后的银行名称可能为“山西银行”。

据了解,目前山西省内共有6家城商行,除了晋商银行规模在两千亿以上,其余银行资产规模偏小,有些甚至不足500亿元。

8月8日至今,山西省相继有4家城商行发布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他们的议案中都涉及一项重要议题——参与合并重组或新设合并的议案。8月8日和9日,晋城银行和晋中银行相继发布《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分别定于8月24日和2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参与合并重组”的议案,要求相关董监高和股东参加。在晋城银行和晋中银行之后,阳泉市商业银行和长治银行也发布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不过,这两家规模较小的银行会议的议题与晋城银行和晋中银行略有不同,这两家银行的议题不是“参与合并重组”议案,而是审议“关于参与新设合并”议案。

(编辑:东沙湖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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